各市(县)、区文化产业部门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(文化)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》(苏财规〔2016〕4号),江苏省文化厅、江苏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了《关于印发<2018年度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(文化)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>的通知》(苏文发〔2018〕1号,以下简称“申报通知”),现转发你们并就做好苏州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宣传指导
各市(县)、区要广泛宣传发动,拓宽项目来源,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。要按照“申报通知”明确的扶持重点以及优先扶持的项目要求,主动对接相关企业,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园区(基地)、企业和重点项目要鼓励申报,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,指导企业按照“申报通知”要求编制好申报材料。各市(县)、区要在其门户网站公开本通知,并对企业申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。
二、严格申报程序
各市(县)、区要按照“申报通知”明确的申报条件和范围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初审工作,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。凡申报资料弄虚作假,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,一经查实,将按《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(文化)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。今年,省专项资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制度,请各地、各单位推荐优质项目申报。项目申报表等材料可在江苏省文化厅网站上查询和下载。
三、切实做好相关工作
各市(县)、区应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申报表等相关申报材料一式六份(数据盘1份)报送我局文化产业处(省直、市直单位直接报送)。同时,各地、各单位将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汇总,并在汇总表上(见附件2)加盖公章后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局文化产业处(含电子稿)。
联系人:张海萍;联系电话:(0512)65119709
电子信箱:whcyc@wgj.suzhou.gov.cn
联系地址: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858号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处(邮编:215006)
附件: 1.江苏省文化厅、江苏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<2018
年度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(文化)发展专项
资金项目申报指南>的通知》;
2.苏州市2018年省级现代服务业(文化)发展 专
项资金申报项目信息填报表;
3.“涉企系统”项目基础信息录入模板(省财政
厅制)。
2018年7月3日
(此件公开发布)